指在井下發生災害事故時,為無法及時撤離的遇險人員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閉空間。救生艙一般為密閉性的艙體結構,有一定容積。
永久性固定避難所(Permanent Chamber):在礦井巷道兩側地層中直接挖掘而成,主要布置在主巷或逃生路線上。利用貫穿到地面的鉆孔,向避難所內持續提供輸送新鮮空氣,并實現與地面的通訊。
臨時性固定避難所(Temporary Chamber):在礦井工作面附近的巷道或煤層中挖掘而成,依靠氧氣瓶等設備為避難所提供一定時間的氧氣。當該工作面停產后,臨時性避難所即被廢棄,避難所內密封門、氧氣瓶、通訊、監測儀器等設備被轉移到新的臨時避難所中。
可移動式救生艙(Portable Chamber):多數為艙體式結構,具有行進裝置或者吊裝、拖曳部件,能在巷道中移動,隨工程進度不斷改變位置。氧氣瓶、通訊、監測儀器等設備均安裝在艙體內。
救生艙避險系統管理制度,指派專門機構和人員對救生艙避險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保證其始終處于正常待用狀態。 救生艙應有簡明、易懂的使用說明,指導避險礦工正確使用。
應定期對配套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并按期更換產品說明書規定需要定期更換的部件及設備。
應保證儲存的食品、水、藥品等始終處于保質期內,外包裝應明確標示保質日期和下次更換時間。
應每3個月對配備的氣瓶進行1次余量檢查及系統調試,氣瓶內壓力低于8兆帕時,應及時補氣。
應每10天對設備電源(包括備用電源)進行1次檢查和測試。
每年對避險設施進行1次系統性的功能測試,包括氣密性、電源、供氧、有害氣體處理等。
經檢查發現避險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及時維護處理。采掘區域的避險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停止采掘作業。
企業應建立緊急避險設施的技術檔案,準確記錄緊急避險設施安裝、使用、維護、配件配品更換等相關信息。
創建者:礦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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