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內蒙古原煤產量控制在11.5億噸
內蒙古政府日前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十三五”期間,內蒙古原煤產量控制在11.5億噸左右,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79%左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55%左右。
《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將堅持調整存量與優化增量并重。堅守發展底線,加快淘汰能源行業落后產能,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提高能源開發利用效率。鼓勵煤電、煤電鋁、煤化一體化發展,科學引導煤炭生產企業與轉化企業聯合重組,不斷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綜合競爭力。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能源清潔高效綜合利用,推進傳統能源與可再生能源互補集成優化,形成非化石能源與高效清潔利用化石能源并舉、多能協同供應的發展模式。
“十三五”內蒙古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是:保持能源生產供應穩步增長,全區一次能源生產總量達到7億噸標準煤左右。原煤產量控制在11.5億噸左右。
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25億噸標準煤左右。進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裝機和消費比重,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達到38%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國家要求,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79%左右。煤炭終端消費比重下降到16%左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55%左右。
煤炭方面具體的來說,要科學開發煤炭資源,有序發展煤電,完善優化煤運通道建設。
穩步推進煤炭生產基地建設。統籌安排煤炭總量和布局,依托勝利、五間房、白音華、準格爾、東勝、上海廟、伊敏、寶日希勒等大型整裝煤田,按照國家總體能源戰略部署,重點圍繞保障煤電、現代煤化工等主要耗煤項目用煤需求,推動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三大煤炭生產基地建設,力爭到2020年原煤產量控制在11.5億噸左右。
“十三五”期間,建成投產煤礦項目35項,總規模2.5億噸左右。續建煤礦項目19項,總規模1.4億噸左右,其中鄂爾多斯1.2億噸、呼倫貝爾2000萬噸左右。圍繞煤電和煤化工基地配套用煤項目,擬新開工并建成煤礦項目16項,總規模1.2億噸左右,其中鄂爾多斯新增產能6500萬噸、錫林郭勒新增產能4500萬噸、通遼新增產能600萬噸左右。
積極優化調整煤炭產能結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通過減量置換、資源整合、優化升級等法治化和市場化手段,有序引導退出相對落后產能,科學釋放先進產能、增加優質產能,加大優質煤炭資源的高效開發利用,適度控制煤化程度較低煤炭的開發強度和規模。鼓勵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千萬噸級大型煤炭企業,促進組織結構、技術結構、產品結構優化,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總體生產力水平。
大力推進煤炭高效安全綠色開采。以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為重點,全面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到2020年煤礦基本實現機械化采煤,大型井工煤礦數字化礦山達標率不低于60%,千萬噸級以上露天煤礦全部達到數字化礦山標準。
進一步提高原煤洗選率,力爭原煤入選率達到80%以上。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強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煤礦治理,強化煤礦重大災害和職業病防治,實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應急避難援助等重大安全工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低于0.01。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積極開展煤炭綠色開采與生態礦山建設試點示范,促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穩步推進煤電基地建設。綜合考慮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受端電力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煤電基地建設時序。重點圍繞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三個以電力外送為主的大型煤電基地,積極推進高參數、大容量先進燃煤發電機組建設,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原則上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機組。鄂爾多斯煤電基地重點推進上海廟-山東、蒙西-天津南等輸電通道配套煤電建設;錫林郭勒煤電基地重點推進錫盟-山東、錫盟-江蘇等輸電通道配套煤電建設;呼倫貝爾煤電基地積極啟動呼倫貝爾外送輸電通道配套煤電建設。
科學布局自用煤電項目。統籌考慮區內電力電量平衡,結合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資源和環境支撐條件等因素,有序推進自用煤電項目建設。重點規劃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揮自治區產業優勢、推動地方經濟增長的能源資源密集型產業配套電源項目。積極推進背壓式機組等熱電聯產項目建設,滿足北方寒冷地區不斷增加的集中供熱需求。推進準格爾等地區高鋁煤炭資源實現就地綜合利用,構建煤-電-灰-鋁-深加工及相關副產品一體化產業鏈。
積極推進煤電升級改造。推進現役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積極采用先進成熟適用節能改造技術,力爭全區有條件的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落實國家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上大壓小”等政策,加大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力度,逐步淘汰服役年限長,不符合能效、環保、安全、質量等要求的火電機組。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對有供熱需求的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機組重點實施供熱改造,除電網末端支撐電源外,逐步淘汰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設計壽命期滿和不具備實施供熱改造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逐步淘汰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純凝火電機組。
不斷完善鐵路公路運輸網絡,全面提升煤炭物流服務能力和現代化水平,有效保障全區2020年6億噸優質潔凈煤炭外運需要。重點推進蒙西-華中煤運通道、多倫-豐寧復線、赤峰-葉柏壽鐵路電氣化、北京-通遼鐵路電氣化等出區鐵路以及哈爾濱-滿洲里鐵路電氣化、集寧-二連浩特鐵路擴能、巴音花-滿都拉、海拉爾-黑山頭等口岸鐵路建設,加強鐵路專用線、集裝站的規劃與建設。積極推動大飯鋪至龍口、敖勒召其至東道梁等公路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的G6、G7等國家高速公路網通道,不斷加快運煤公路通道建設。進一步完善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三大煤炭生產基地集疏運系統,提高重點煤電煤化項目能源運輸保障能力。
《規劃》表示,“十二五”期間,內蒙古累計生產煤炭49.2億噸,居全國第一位。累計外運煤炭突破30億噸,占全國跨省煤炭凈調出量的40%以上,為我國調出煤炭第一大省區。
“十二五”期間,內蒙古一次能源生產總量由2010年4.97億噸標準煤增加到2015年5.63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2.5%。原煤產量由2010年7.87億噸增加到2015年9.1億噸,年均增長2.9%,居全國第二位。
截至2015年底,內蒙古煤炭總產能11.5億噸,已建成蒙東、神東(東勝)兩個國家大型煤炭基地,千萬噸級以上礦區產能達到6.3億噸。
截至2015年底,內蒙古已建成2個億噸級、5個五千萬噸級現代化煤炭礦區,30萬噸以下礦井全部淘汰退出市場。煤礦平均單井產能196萬噸、采煤機械化程度95%以上、資源回采率65%以上,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15年煤礦百萬噸死亡率0.013,為全國最低。
《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將堅持調整存量與優化增量并重。堅守發展底線,加快淘汰能源行業落后產能,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提高能源開發利用效率。鼓勵煤電、煤電鋁、煤化一體化發展,科學引導煤炭生產企業與轉化企業聯合重組,不斷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綜合競爭力。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能源清潔高效綜合利用,推進傳統能源與可再生能源互補集成優化,形成非化石能源與高效清潔利用化石能源并舉、多能協同供應的發展模式。
“十三五”內蒙古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是:保持能源生產供應穩步增長,全區一次能源生產總量達到7億噸標準煤左右。原煤產量控制在11.5億噸左右。
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25億噸標準煤左右。進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裝機和消費比重,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達到38%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國家要求,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79%左右。煤炭終端消費比重下降到16%左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55%左右。
煤炭方面具體的來說,要科學開發煤炭資源,有序發展煤電,完善優化煤運通道建設。
穩步推進煤炭生產基地建設。統籌安排煤炭總量和布局,依托勝利、五間房、白音華、準格爾、東勝、上海廟、伊敏、寶日希勒等大型整裝煤田,按照國家總體能源戰略部署,重點圍繞保障煤電、現代煤化工等主要耗煤項目用煤需求,推動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三大煤炭生產基地建設,力爭到2020年原煤產量控制在11.5億噸左右。
“十三五”期間,建成投產煤礦項目35項,總規模2.5億噸左右。續建煤礦項目19項,總規模1.4億噸左右,其中鄂爾多斯1.2億噸、呼倫貝爾2000萬噸左右。圍繞煤電和煤化工基地配套用煤項目,擬新開工并建成煤礦項目16項,總規模1.2億噸左右,其中鄂爾多斯新增產能6500萬噸、錫林郭勒新增產能4500萬噸、通遼新增產能600萬噸左右。
積極優化調整煤炭產能結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通過減量置換、資源整合、優化升級等法治化和市場化手段,有序引導退出相對落后產能,科學釋放先進產能、增加優質產能,加大優質煤炭資源的高效開發利用,適度控制煤化程度較低煤炭的開發強度和規模。鼓勵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千萬噸級大型煤炭企業,促進組織結構、技術結構、產品結構優化,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總體生產力水平。
大力推進煤炭高效安全綠色開采。以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為重點,全面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到2020年煤礦基本實現機械化采煤,大型井工煤礦數字化礦山達標率不低于60%,千萬噸級以上露天煤礦全部達到數字化礦山標準。
進一步提高原煤洗選率,力爭原煤入選率達到80%以上。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強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煤礦治理,強化煤礦重大災害和職業病防治,實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應急避難援助等重大安全工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低于0.01。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積極開展煤炭綠色開采與生態礦山建設試點示范,促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穩步推進煤電基地建設。綜合考慮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受端電力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煤電基地建設時序。重點圍繞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三個以電力外送為主的大型煤電基地,積極推進高參數、大容量先進燃煤發電機組建設,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原則上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超臨界機組。鄂爾多斯煤電基地重點推進上海廟-山東、蒙西-天津南等輸電通道配套煤電建設;錫林郭勒煤電基地重點推進錫盟-山東、錫盟-江蘇等輸電通道配套煤電建設;呼倫貝爾煤電基地積極啟動呼倫貝爾外送輸電通道配套煤電建設。
科學布局自用煤電項目。統籌考慮區內電力電量平衡,結合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資源和環境支撐條件等因素,有序推進自用煤電項目建設。重點規劃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揮自治區產業優勢、推動地方經濟增長的能源資源密集型產業配套電源項目。積極推進背壓式機組等熱電聯產項目建設,滿足北方寒冷地區不斷增加的集中供熱需求。推進準格爾等地區高鋁煤炭資源實現就地綜合利用,構建煤-電-灰-鋁-深加工及相關副產品一體化產業鏈。
積極推進煤電升級改造。推進現役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積極采用先進成熟適用節能改造技術,力爭全區有條件的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落實國家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上大壓小”等政策,加大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力度,逐步淘汰服役年限長,不符合能效、環保、安全、質量等要求的火電機組。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對有供熱需求的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機組重點實施供熱改造,除電網末端支撐電源外,逐步淘汰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下設計壽命期滿和不具備實施供熱改造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逐步淘汰大電網覆蓋范圍內單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純凝火電機組。
不斷完善鐵路公路運輸網絡,全面提升煤炭物流服務能力和現代化水平,有效保障全區2020年6億噸優質潔凈煤炭外運需要。重點推進蒙西-華中煤運通道、多倫-豐寧復線、赤峰-葉柏壽鐵路電氣化、北京-通遼鐵路電氣化等出區鐵路以及哈爾濱-滿洲里鐵路電氣化、集寧-二連浩特鐵路擴能、巴音花-滿都拉、海拉爾-黑山頭等口岸鐵路建設,加強鐵路專用線、集裝站的規劃與建設。積極推動大飯鋪至龍口、敖勒召其至東道梁等公路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的G6、G7等國家高速公路網通道,不斷加快運煤公路通道建設。進一步完善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三大煤炭生產基地集疏運系統,提高重點煤電煤化項目能源運輸保障能力。
《規劃》表示,“十二五”期間,內蒙古累計生產煤炭49.2億噸,居全國第一位。累計外運煤炭突破30億噸,占全國跨省煤炭凈調出量的40%以上,為我國調出煤炭第一大省區。
“十二五”期間,內蒙古一次能源生產總量由2010年4.97億噸標準煤增加到2015年5.63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2.5%。原煤產量由2010年7.87億噸增加到2015年9.1億噸,年均增長2.9%,居全國第二位。
截至2015年底,內蒙古煤炭總產能11.5億噸,已建成蒙東、神東(東勝)兩個國家大型煤炭基地,千萬噸級以上礦區產能達到6.3億噸。
截至2015年底,內蒙古已建成2個億噸級、5個五千萬噸級現代化煤炭礦區,30萬噸以下礦井全部淘汰退出市場。煤礦平均單井產能196萬噸、采煤機械化程度95%以上、資源回采率65%以上,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15年煤礦百萬噸死亡率0.013,為全國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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