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助力煤炭去產能 一年壓減煤炭產量1.43億噸
201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作出部署,將“去產能”擺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第一位,提出煤炭等礦業產業要嚴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產能過剩。作為名副其實的綠色稅收,我國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開的資源稅清費立稅、從價計征改革,有效助力去“產能”,一年來共壓減煤炭產量1.43億噸,退出產能2325萬噸。
“從價計征建立了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鉤的調節機制,使資源稅收入與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優劣的礦價掛鉤,有利于調節資源收益,保障資源產業持續健康運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
煤炭行業是我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基礎性行業。近年來,受經濟增速放緩、市場需求不足的影響,煤炭行業形成了大量的過剩產能。改革后的資源稅采取從價計征的征收管理方式,使該項稅收收入與礦價保持同步增減態勢,助力礦產產業健康發展。以產煤大省山西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價格出現一輪上漲,累計噸煤綜合售價漲至433元,同比上漲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資源稅收入達到139億元,同比上漲151%,比改革前的從量定額方式增收119億元,實現煤炭資源稅與煤炭價格“正相關”。“從價計征增強了資源稅的調節功能,有效平抑了煤價高企帶來的超額利潤,煤炭市場未出現投機性炒礦。”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說。
價漲稅增、理性的利潤空間使企業自覺控制煤炭產量,防止行業過熱。同時,政府借力資源稅改革,積聚了財力并用于壓減產能、安置職工、保護環境等方面,一年來共壓減產量1.43億噸,退出產能2325萬噸。資源稅改革不僅讓煤炭產量保持理性,助力“去產能”,也讓稅收與行業發展聯結更為緊密。
“以往,尋找富礦、丟棄貧礦的‘吃白菜心’式開發,造成資源嚴重浪費,與綠色發展的國家治理新理念相違背。”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表示,在此情況下,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別是在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正向調節作用下,礦產企業紛紛摒棄原來“采富棄貧”的經營模式,轉而選擇“吃干榨凈”低品位礦。
四川攀鋼礦業公司是生產精鐵礦的企業。資源稅改革前,由于舊稅制采取從量定額的計稅方式,企業不論開采高品位鐵原礦還是開采低品位鐵原礦,每噸都要承擔5.7元的資源稅,用礦價換算,低品位礦的稅負達高品位礦的3倍。公司缺乏利用低品位礦的“動力”,選擇將低品位礦閑置不用。
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后,新稅制按鐵精礦確定稅率,對高品位、低品位礦“一視同仁”,稅負更趨公平合理,“目前公司每一噸低品位原礦需繳納資源稅1.5元,與改革前需繳納的5.7元相比,降幅達73%。”攀鋼礦業公司財務負責人表示。借著資源稅全面改革的“東風”,攀鋼礦業正積極推進工藝升級,加大對低品位原礦的綜合利用。
“改革后,從價計征對資源賦存條件好、價格高的多征稅,條件差、價格低的少征稅。通過價格的杠桿,促進企業合理利用資源。”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表示,這不僅有助于礦業企業健康發展,也為礦山治理、環境保護起到了有力促進作用。
資源稅全面改革一年來成效顯著。據了解,相關部門正在全面總結資源稅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籌劃穩步擴大水資源稅試點范圍,推動資源稅立法工作,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
“從價計征建立了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鉤的調節機制,使資源稅收入與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優劣的礦價掛鉤,有利于調節資源收益,保障資源產業持續健康運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
煤炭行業是我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基礎性行業。近年來,受經濟增速放緩、市場需求不足的影響,煤炭行業形成了大量的過剩產能。改革后的資源稅采取從價計征的征收管理方式,使該項稅收收入與礦價保持同步增減態勢,助力礦產產業健康發展。以產煤大省山西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價格出現一輪上漲,累計噸煤綜合售價漲至433元,同比上漲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資源稅收入達到139億元,同比上漲151%,比改革前的從量定額方式增收119億元,實現煤炭資源稅與煤炭價格“正相關”。“從價計征增強了資源稅的調節功能,有效平抑了煤價高企帶來的超額利潤,煤炭市場未出現投機性炒礦。”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說。
價漲稅增、理性的利潤空間使企業自覺控制煤炭產量,防止行業過熱。同時,政府借力資源稅改革,積聚了財力并用于壓減產能、安置職工、保護環境等方面,一年來共壓減產量1.43億噸,退出產能2325萬噸。資源稅改革不僅讓煤炭產量保持理性,助力“去產能”,也讓稅收與行業發展聯結更為緊密。
“以往,尋找富礦、丟棄貧礦的‘吃白菜心’式開發,造成資源嚴重浪費,與綠色發展的國家治理新理念相違背。”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表示,在此情況下,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別是在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正向調節作用下,礦產企業紛紛摒棄原來“采富棄貧”的經營模式,轉而選擇“吃干榨凈”低品位礦。
四川攀鋼礦業公司是生產精鐵礦的企業。資源稅改革前,由于舊稅制采取從量定額的計稅方式,企業不論開采高品位鐵原礦還是開采低品位鐵原礦,每噸都要承擔5.7元的資源稅,用礦價換算,低品位礦的稅負達高品位礦的3倍。公司缺乏利用低品位礦的“動力”,選擇將低品位礦閑置不用。
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后,新稅制按鐵精礦確定稅率,對高品位、低品位礦“一視同仁”,稅負更趨公平合理,“目前公司每一噸低品位原礦需繳納資源稅1.5元,與改革前需繳納的5.7元相比,降幅達73%。”攀鋼礦業公司財務負責人表示。借著資源稅全面改革的“東風”,攀鋼礦業正積極推進工藝升級,加大對低品位原礦的綜合利用。
“改革后,從價計征對資源賦存條件好、價格高的多征稅,條件差、價格低的少征稅。通過價格的杠桿,促進企業合理利用資源。”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表示,這不僅有助于礦業企業健康發展,也為礦山治理、環境保護起到了有力促進作用。
資源稅全面改革一年來成效顯著。據了解,相關部門正在全面總結資源稅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籌劃穩步擴大水資源稅試點范圍,推動資源稅立法工作,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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