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煤炭企業簽訂3530億債轉股協議 落地僅為18.6%
從日前舉辦的中國煤炭經濟30人論壇2017年秋季峰會上獲悉,根據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統計,債轉股啟動近一年時間里,已有21家煤炭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了債轉股協議,協議金額為3530億元,但是實際落地的項目僅有8個,涉及金額655.73億元,僅為簽約規模的18.6%。
雖然從去年下半年起,煤炭市場行情開始好轉,但煤炭企業的負債率卻居高不下。被煤企寄予厚望緩解資金壓力的債轉股執行推進緩慢,落地困難。
去年10月,國務院發布了《煤炭企業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和《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提出用市場化債轉股的辦法幫助降低企業杠桿率,減輕企業債務負擔,同時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當年11月,山東能源集團與中國建設銀行簽署210億元市場化債轉股協議,成為煤炭行業債轉股首單。
今年上半年,中國煤炭產業行業告別低谷,開始回暖。煤價的上漲,直接拉升了煤企收入和利潤。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上半年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3353.4億元,同比增長37.6%;實現利潤總額1474.7億元,同比增長近20倍。
但是煤企的債務壓力卻未得到實質改善。根據中債資信的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末,已披露財務報表的50家發債煤企中,樣本企業全部債務2.8萬億元,同比增長5.94%,增速略高于上年同期水平。50家樣本企業資產負債率平均達到74.1%,相較于2016年末的74.81%,略有降幅,仍處于較高水平。
參會煤炭企業普遍反映“債轉股落地難”。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院長岳福斌表示,目前的債轉股缺少內生動力源,不少煤炭企業雖不排斥債轉股,但基本形式與政策導向一致,多數僅適用于銀行貸款。對于公開債券市場上的債券,企業轉股意愿較低。
岳福斌表示,債轉股缺少系統性,主體不完善,缺乏第三方服務機構,客體選擇困難。
債轉股還存在基礎不實的問題。“前期準備不充分,基礎工作不實,企業和金融機構都沒有找到資金流的平衡點,缺乏公允的價格形成機制。” 岳福斌稱,“沒有統一的適度性標準,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不完善,也缺少規劃和評價考核標準、方法。”
徐礦集團一位高層在會上稱債轉股政策存在短板。“市場這只手的功能已經發揮的淋漓盡致,煤企一直積極在和銀行、投資機構談,但是政府這只手僅僅只是出了宏觀性文件,”該高層說,“希望出臺差異化政策,尤其是對于國有傳統煤炭企業,背負很多社會責任,能不能給予支持。”
債轉股程序較為復雜,評估、審批等流程的時間成本大,也是債轉股難以落地的原因之一。在9月19日銀監會的例行發布會上,山西銀監局副局長王志剛表示,因為本輪債轉股堅持市場化,決定了債轉股的范圍和規模并不明確,涉及多方面的協調、談判,從簽意向到審批,時間較長。
從山西省的債轉股數據看,截至目前,山西共有七家銀行同七家煤炭、鋼鐵企業達成市場化債轉股意向1120億元,落地資金158億元。落地資金僅占意向資金的14.1%。
陜西一煤企領導表示,“明股實債”的現象普遍,表面上是股權投資,實際上仍為債權投資,表面上降低了企業資產負債率,但實際會增加企業的財務費用,成本較高,提高落地難度。
“金融機構不可能和煤炭企業的利益點一致。關鍵在于企業,要拿出好的方案來吸引銀行、投資機構來投資。”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吳吟在會上表示,“債轉股不能解決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只是一個手段,根本的問題還是在于企業自身的發展。”
雖然從去年下半年起,煤炭市場行情開始好轉,但煤炭企業的負債率卻居高不下。被煤企寄予厚望緩解資金壓力的債轉股執行推進緩慢,落地困難。
去年10月,國務院發布了《煤炭企業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和《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提出用市場化債轉股的辦法幫助降低企業杠桿率,減輕企業債務負擔,同時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當年11月,山東能源集團與中國建設銀行簽署210億元市場化債轉股協議,成為煤炭行業債轉股首單。
今年上半年,中國煤炭產業行業告別低谷,開始回暖。煤價的上漲,直接拉升了煤企收入和利潤。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上半年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3353.4億元,同比增長37.6%;實現利潤總額1474.7億元,同比增長近20倍。
但是煤企的債務壓力卻未得到實質改善。根據中債資信的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末,已披露財務報表的50家發債煤企中,樣本企業全部債務2.8萬億元,同比增長5.94%,增速略高于上年同期水平。50家樣本企業資產負債率平均達到74.1%,相較于2016年末的74.81%,略有降幅,仍處于較高水平。
參會煤炭企業普遍反映“債轉股落地難”。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院長岳福斌表示,目前的債轉股缺少內生動力源,不少煤炭企業雖不排斥債轉股,但基本形式與政策導向一致,多數僅適用于銀行貸款。對于公開債券市場上的債券,企業轉股意愿較低。
岳福斌表示,債轉股缺少系統性,主體不完善,缺乏第三方服務機構,客體選擇困難。
債轉股還存在基礎不實的問題。“前期準備不充分,基礎工作不實,企業和金融機構都沒有找到資金流的平衡點,缺乏公允的價格形成機制。” 岳福斌稱,“沒有統一的適度性標準,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不完善,也缺少規劃和評價考核標準、方法。”
徐礦集團一位高層在會上稱債轉股政策存在短板。“市場這只手的功能已經發揮的淋漓盡致,煤企一直積極在和銀行、投資機構談,但是政府這只手僅僅只是出了宏觀性文件,”該高層說,“希望出臺差異化政策,尤其是對于國有傳統煤炭企業,背負很多社會責任,能不能給予支持。”
債轉股程序較為復雜,評估、審批等流程的時間成本大,也是債轉股難以落地的原因之一。在9月19日銀監會的例行發布會上,山西銀監局副局長王志剛表示,因為本輪債轉股堅持市場化,決定了債轉股的范圍和規模并不明確,涉及多方面的協調、談判,從簽意向到審批,時間較長。
從山西省的債轉股數據看,截至目前,山西共有七家銀行同七家煤炭、鋼鐵企業達成市場化債轉股意向1120億元,落地資金158億元。落地資金僅占意向資金的14.1%。
陜西一煤企領導表示,“明股實債”的現象普遍,表面上是股權投資,實際上仍為債權投資,表面上降低了企業資產負債率,但實際會增加企業的財務費用,成本較高,提高落地難度。
“金融機構不可能和煤炭企業的利益點一致。關鍵在于企業,要拿出好的方案來吸引銀行、投資機構來投資。”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吳吟在會上表示,“債轉股不能解決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只是一個手段,根本的問題還是在于企業自身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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