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煤礦礦長被記滿12分 3年內不得再當礦長
新華社太原8月22日電(記者梁曉飛)就像違反交通規則后,駕駛人會被記分一樣,在山西,煤礦出現安全違規,礦長也將被記分。記者日前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了解到,山西一煤礦礦長因煤礦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被記滿12分,3年內不得擔任山西境內任何煤礦的礦長。這是山西實施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一個多月來,開出的首份頂格罰單。
為推動煤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自今年7月1日起,山西對全省煤礦礦長實行安全生產考核記分。按照規定,煤礦礦長在一個記分周期累計記滿12分及以上的,必須重新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將由有關部門書面告知其任免機關調整工作崗位。
為推動煤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自今年7月1日起,山西對全省煤礦礦長實行安全生產考核記分。按照規定,煤礦礦長在一個記分周期累計記滿12分及以上的,必須重新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將由有關部門書面告知其任免機關調整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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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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