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這一煤礦遭殃了!越界開采14.61萬噸,罰款過億
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祁銘)近日,自然資源部通報的10起違法案件中,榆林市府谷縣弘建煤礦有限公司越界開采名列其中。據了解,該煤礦一年越界開采煤炭資源14.61萬噸,被罰沒超億元,生產礦長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自然資源部通報稱,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府谷縣弘建煤礦有限公司越界開采煤炭資源14.61萬噸。原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立案查處,沒收違法所得4339.17萬元,并處罰款10萬元。案件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2017年,弘建煤礦聘任蘇興旺為生產礦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及工程管理,分管生產調度和各生產區隊。2016年8月,在蘇興旺決定、煤礦股東默認下,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開采范圍,非法開采5號煤層(為常房梁井田預留區),并通過該煤礦銷售。
早在2017年9月,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曾集中曝光一批煤礦重大隱患典型案例,府谷縣弘建煤礦有限公司名列其中。通報稱,省煤礦安全大檢查第二督查組經調查取證,該礦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井下發現5處假密閉墻隱瞞非法工作面;超層開采的5-1煤層內布置房柱式炮采工作面;5-1煤房柱式炮采工作面采用擴散通風;3103三個順槽掘進工作面局扇總吸風量大于配風量,形成循環風;井下使用非防爆設備和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設備;井下發現2盒煙草和2個打火機等。
同時,將該礦涉嫌超層開采和井下存放火工品移送榆林市國土資源局和府谷縣公安局,并向府谷縣公安局送達了停供民用爆破材料的通知書。
自然資源部通報稱,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府谷縣弘建煤礦有限公司越界開采煤炭資源14.61萬噸。原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立案查處,沒收違法所得4339.17萬元,并處罰款10萬元。案件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2017年,弘建煤礦聘任蘇興旺為生產礦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及工程管理,分管生產調度和各生產區隊。2016年8月,在蘇興旺決定、煤礦股東默認下,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開采范圍,非法開采5號煤層(為常房梁井田預留區),并通過該煤礦銷售。
早在2017年9月,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曾集中曝光一批煤礦重大隱患典型案例,府谷縣弘建煤礦有限公司名列其中。通報稱,省煤礦安全大檢查第二督查組經調查取證,該礦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井下發現5處假密閉墻隱瞞非法工作面;超層開采的5-1煤層內布置房柱式炮采工作面;5-1煤房柱式炮采工作面采用擴散通風;3103三個順槽掘進工作面局扇總吸風量大于配風量,形成循環風;井下使用非防爆設備和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設備;井下發現2盒煙草和2個打火機等。
同時,將該礦涉嫌超層開采和井下存放火工品移送榆林市國土資源局和府谷縣公安局,并向府谷縣公安局送達了停供民用爆破材料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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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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