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井下透水事故頻發,只因你沒有做這幾個步驟

大家好,關注礦寶網,關注各種機械設備。最近有兩起煤礦事故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其中一場井下透水事故讓所有人為之嘆息,井下透水作為煤礦最嚴重的事故之一,我們還如何去預防呢?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井下透水的一些事吧。
井下透水事故雖然近幾年大大減少,但由于在古窯、小窯、溶洞、斷層及含水層等還可造成大量積水,當采掘工作面接近這些地點時,處理不好,就會使積水大量涌來。因此,對水害不能存在絲毫麻痹大意。
1.巷道或工作面頂底板壓力增大,巖石變軟,出現掉渣、冒頂、支護變形或傾斜現象。
2.采場或巷道壁“出汗”,頂板淋水增大,底板突然涌水。
3.采場或巷道“掛紅”,水的酸度大,有澀味或臭雞蛋氣味。
4.巖層里發出“嘶嘶”的水叫聲。
5.出現壓力水流。
6.工作面空氣溫度降低,出現霧氣。
應急措施:
1.井下突然出現透水事故時,井下工作人員應絕對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按預先安排好的退卻路線進行撤退,不要驚慌失措、各奔東西。萬一迷失方向,必須朝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面撤退。
2.事故發生后,如果有人受傷,應積極進行現場搶救。出血者立刻止血,骨折者要及時固定和搬運。
3.如透水事故發生并有瓦斯噴出可能時,探水人員帶防護器具,或者在工作地點加強通風,保持空氣的新鮮和暢通。不可把通風機關閉。
4.被水隔絕在掌子面或上山巷道的作業人員應清醒沉著,不要慌亂,盡量避免體力消耗。全體井下人員還應做長期堅持的準備,所帶干糧集中統一分配,不要無謂地浪費掉;關閉作業人員的礦燈,只留一盞燈供照明使用。
5.井下透水事故發生后,應盡快通過各種途徑向井下、井上指揮機關報告,以便迅速禾取營救措施。
技術措施:
1.運用分段下行探水法。探放水是解除水害威脅的最主要的措施,這種方法既適應水頭低的老空水,也適應水頭高的積水采用化整為零的方法,如果對水頭很高的積水采用“端底”的方法作一次處理時,危險就會大大增加。采用“分段下行探水法”把高水頭的積水分為若干段,從上而下地依次探放,每次探放所遇到的水頭高度就能控制在安全限度以內,這個方法的采用與斜井片盤開拓程序可以完全一致起來。
2.確定鉆孔的布置與鉆孔數目的。當工作地點發現有透水象征而決定探水時,首先要解決的是鉆眼怎樣布置,鉆孔數如何確定。根據煤層厚度、傾角大小、巷道與頂底板的關系是平巷還是上下山及其斷面大小等具體情況來確定。
3.掌握安全超前距離。關于探眼的超前距離問題,安全規程上有明文規定,規程要求探水的超前距離至少要保持20米。但在實際執行中,特別是沒有探水設備或者探水設備不足的單位,往往不能達到這一要求。對這些單位來說,深入摸清當地過去透水經驗就顯得非常重要。主要吸取過去透水事件經驗,查清煤墻被突破的厚度,當時突破煤墻的水頭高度以及煤質等,參考這些情況來規定探水工作的超前距離。如有的單位規定“探四進一保持三”的意思是說,探深四米、掘進一米、保持三米超前離。
管理措施:
1.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督。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礦主執行《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尤其要建立健全礦井探放水制度。
2.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礦長到礦山職工,對淹井、透水先兆及其預防措施,以及防透水、防汛設施,做到應知、應懂、應會。
3.編制防災救援預案。在煤礦發生重大事故之后,迅速控制事故發 展并盡可能排除事故,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安全。
4.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做到“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
本期內容就分享到這里了,想要了解更多有關煤礦,煤機相關資訊的小伙伴們,可以微信搜索礦寶資訊或掃描下方二微碼關注其公眾號,可實時查看煤礦資訊最新消息。
井下透水事故雖然近幾年大大減少,但由于在古窯、小窯、溶洞、斷層及含水層等還可造成大量積水,當采掘工作面接近這些地點時,處理不好,就會使積水大量涌來。因此,對水害不能存在絲毫麻痹大意。
1.巷道或工作面頂底板壓力增大,巖石變軟,出現掉渣、冒頂、支護變形或傾斜現象。
2.采場或巷道壁“出汗”,頂板淋水增大,底板突然涌水。
3.采場或巷道“掛紅”,水的酸度大,有澀味或臭雞蛋氣味。
4.巖層里發出“嘶嘶”的水叫聲。
5.出現壓力水流。
6.工作面空氣溫度降低,出現霧氣。
應急措施:
1.井下突然出現透水事故時,井下工作人員應絕對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按預先安排好的退卻路線進行撤退,不要驚慌失措、各奔東西。萬一迷失方向,必須朝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面撤退。
2.事故發生后,如果有人受傷,應積極進行現場搶救。出血者立刻止血,骨折者要及時固定和搬運。
3.如透水事故發生并有瓦斯噴出可能時,探水人員帶防護器具,或者在工作地點加強通風,保持空氣的新鮮和暢通。不可把通風機關閉。
4.被水隔絕在掌子面或上山巷道的作業人員應清醒沉著,不要慌亂,盡量避免體力消耗。全體井下人員還應做長期堅持的準備,所帶干糧集中統一分配,不要無謂地浪費掉;關閉作業人員的礦燈,只留一盞燈供照明使用。
5.井下透水事故發生后,應盡快通過各種途徑向井下、井上指揮機關報告,以便迅速禾取營救措施。
技術措施:
1.運用分段下行探水法。探放水是解除水害威脅的最主要的措施,這種方法既適應水頭低的老空水,也適應水頭高的積水采用化整為零的方法,如果對水頭很高的積水采用“端底”的方法作一次處理時,危險就會大大增加。采用“分段下行探水法”把高水頭的積水分為若干段,從上而下地依次探放,每次探放所遇到的水頭高度就能控制在安全限度以內,這個方法的采用與斜井片盤開拓程序可以完全一致起來。
2.確定鉆孔的布置與鉆孔數目的。當工作地點發現有透水象征而決定探水時,首先要解決的是鉆眼怎樣布置,鉆孔數如何確定。根據煤層厚度、傾角大小、巷道與頂底板的關系是平巷還是上下山及其斷面大小等具體情況來確定。
3.掌握安全超前距離。關于探眼的超前距離問題,安全規程上有明文規定,規程要求探水的超前距離至少要保持20米。但在實際執行中,特別是沒有探水設備或者探水設備不足的單位,往往不能達到這一要求。對這些單位來說,深入摸清當地過去透水經驗就顯得非常重要。主要吸取過去透水事件經驗,查清煤墻被突破的厚度,當時突破煤墻的水頭高度以及煤質等,參考這些情況來規定探水工作的超前距離。如有的單位規定“探四進一保持三”的意思是說,探深四米、掘進一米、保持三米超前離。
管理措施:
1.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督。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礦主執行《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尤其要建立健全礦井探放水制度。
2.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礦長到礦山職工,對淹井、透水先兆及其預防措施,以及防透水、防汛設施,做到應知、應懂、應會。
3.編制防災救援預案。在煤礦發生重大事故之后,迅速控制事故發 展并盡可能排除事故,保護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安全。
4.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做到“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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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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