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下發文件!關于山西省煤礦填充開采置換辦法,快看有你家沒?
關于下發《山西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辦法》的通知
晉能源煤技發【2019】716號
晉能源煤技發【2019】716號
各市能源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山西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行動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山西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辦法》,經局務會審查同意,現予以下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山西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辦法》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山西省煤礦充填開采產能增量置換辦法
一、適用范圍
山西省范圍內實現采空區充填開采的井工生產煤礦、試生產井工建設煤礦。
二、充填開采認定條件
(一)開采工藝屬于充填開采。充填開采是井工開采煤礦隨著回采工作面的推進,向采空區充填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以及專用充填材料的煤炭開采技術。
(二)技術選擇合理適用。充填開采技術選擇必須經充分論證,確保需要保護的地面建筑物等達到相應保護等級。充填開采必須經主體企業批準后先進行試采。
(三)資源回收率符合有關規定。中厚煤層采區回采率達到 85%以上,薄煤層采區回采率達到90%以上;對留設煤柱和邊角殘煤實施以矸換煤開采的,回采率達到70%以上。
(四)采空區充填率滿足規定。對薄煤層、中厚煤層實施充填開采,煤矸石、尾礦、建筑垃圾等固體材料充填率應達到80%以上;膏體、似膏體材料充填率應達到85%以上;高水、超高水材料充填率應達到90%以上。
(五)合理進行充填計量。充填開采煤礦應對充填開采煤炭產量、實際充填材料用量進行計量,所有計量裝置必須符合國家計量標準,并實現數據在線監控。煤礦應在充填開采工作面運煤皮帶安裝計量裝置,計量充填開采煤炭產量;輸送充填材料時,應在輸送通道(設備)安裝計量裝置,及時統計充填材料用量。
(六)礦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實現充填開采煤礦地面基本實現無矸石外排,逐步減少存量矸石山堆存量,地表變形和次生地質災害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系和地面生態環境破壞程度大幅度降低。
(七)有效實施監測。充填開采煤礦必須進行充填開采效果監測,確保充填開采有關數據真實可靠。
三、充填開采產量認定
(一)認定時間。
(二)認定程序。充填開采煤礦向主體企業上報相關資料,主體企業對煤礦充填開采產量(回采+掘進煤量)進行核實。主體企業根據核實結果逐級報省市縣能源局(能源行業管理部門)審查確認。有關部門認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應現場核查,需要論證的應聘請專家參與。
(三)認定資料。充填開采煤礦填報《煤礦充填開采煤炭產量年度認定申請表》,并提供相應的設計、報告、圖紙、批復、證明等資料,復印件需加蓋煤炭主體企業公章,市縣審查同意后加蓋公章。
(四)認定方法。將實際計量充填產量分別與以充填量/設計充采比計算的充填產量和動用儲量核算的產量進行對比,以其中最小值作為煤礦上年度充填煤炭產量予以認定。省能源局認定后出具《煤礦充填開采煤炭產量年度認定表》,作為產能置換指標折算認定依據,同時可作為資源稅減免、資源補償費減免的補充資料。
四、產能置換指標認定
省能源局根據《煤礦充填開采煤炭產量年度認定表》認定的充填開采產量,按照30%比例折算產能置換指標,出具《充填開采煤礦產能指標折算認定表》,同時在省源局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如果對公示有異議,必須在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省能源局提交書面的異議書,愈期視為無異議。公示無異議的,省能源局下發產能指標折算認定文件,認定文件可作為產能指標使用和交易的依據。
以上規定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或國家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按國家最新規定執行。
掃碼在手機端打開頁面
責任編輯:安愛
|推薦圖文|
隨時隨地查看資訊
熱門資訊
視頻新聞
點擊排行